一、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市菊城新能源电****公司2024年度10kV###路迁改、用户项目土建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市菊城新能源电****公司******** **:广东律诚工****公司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类别:工程******** 资金来源:自有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框架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若下一年度招标工作未完成,则顺延至下一年度招标工作完成及合同签订为止。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 %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 %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项目地点###市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项目规模###市菊城新能源电****公司 2024 年度10kV###路迁改、用户项目土建专业分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招标范围###市菊城新能源电****公司 2024年度10kV###路迁改、用户项目土建专业分包采购。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及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开挖、基础浇###路面破复、土方回填、余土外运、顶管、绿化破复、新建电缆沟、电缆井、电缆沟开挖、砌筑等土建施工、移交、配合验收,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本次采购具体项目最终以采购单位实际委托**则以采购单位调整后的为准。有需要时,成交单位需接受采购单位调遣,参与采购单位服务区域内同类性质项目的土建工作。******** 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标段:由招标人向**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序号标的名称标段数最高投标费率(%)拟中标单位数量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市菊城新能源电****公司 2024 ###路迁改、用户项目土建专业分包采购项目1793本标段所有中标单位投标费率的平均值合计********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包工包料。********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本项目所有中标单位的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统一按照以下计算方法计算:本标段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本标段所有中标单位投标费率的平均值,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不变,实际中标费率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确定,且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承诺“同意以本标段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本标段所有中标单位投标费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得出的中标费率作为本单位的中标费率,否则作废标处理,如候选中标单位拒绝以上述中标费率的计算公式得出的中标费率签署合同,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按本次招标结果,按评审排名递补或重新招标,并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工程竣工后,根据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标准如下:(1)项目若有造价咨询单位则最终分包结算价款=①中介审定结算综合单价(税前)×双方确认工程量×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 ×(1+实际开票税率)。(2)项目若无造价咨询单位则最终分包结算价款=承包人###市菊城新能源电****公司)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4)计价依据”编制土建分包结算价款(税前)×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 ×(1+实际开票税率)。(3)本项目机械顶管HDPEɸ160×10~12mm(管壁厚度)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155元/米(含9%增值税)进行结算。若上述(1)、(2)中对应的单价×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后,低于155元/米的,则以(1)、(2)中对应的单价×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为分包结算单价。(4)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13) ,定额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版)》、《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版)》、《###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年版)》、《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版)、广东省房屋###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版)》等定额计价。框架有效期内,如遇国****网****公司、发布新定额或新的计价标准,按照最新版定额标准做为结算依据。********框架协议分配原则(1)保底分配部分:按标的估算总金额的不低于75%比例,在成功入选的所有协作分包商中实行相对均衡的“保底分配”(单个协作分包商不低于25%)。(2)订单分配部分:针对标的剩余的工程量(不超过估算总金额的25%),在标的协作分包商实行“订单分配”。通过比选协作分包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器具配置方面进行承载能力评估,按评估情况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3)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协作分包商剩余份额的执行: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协作分包商,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协作分包商均分;若剩余所有中标的协作分包商的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协作分包商中标份额的前提下,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协作分包商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补充招标后协作分包商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保底分配部分,如非不可抗力因素,协作分包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协作分包商框架协议。********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承包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土建分包商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通过承包方审核,并开具工程发票后,承包方应在15日内将对应工程款的97%支付给土建分包商,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且承包方没有违反合同项下约定条款,自承包方递交书面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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