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受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服务范围:本次征集以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服务范围适用于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且不限于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商贸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镇海区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工贸公司,宁波镇海工贸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轮渡有限公司,宁波招宝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九龙山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镇海区粮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粮食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城关粮食管理所(宁波市镇海城关粮油公司)等)作为委托人的零星施工与维修项目,下属子公司不再另外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具体维修事项以派工单为准。
工期要求:维修项目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至现场查勘,经现场查勘后按采购人指令限期完成,有疑难问题发生时由采购人到现场查勘并制定具体维修方案后再确定维修完成时间。
采购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采购人开发建设的项目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本项目零星维修指单项维修改造工程造价(以指令单中的维修内容对应的合同价为准)在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单项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大于10万元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发包,具体以采购人维修施工指令为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维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如本项目累计造价达到200万元时,合同提前终止(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报价上限(预算价):本项目维修总造价暂定为200万元(两年)(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提供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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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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