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大桥经济合作社办公楼维修2、委托**4-0163、施工期限:15个工作日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序号品目分类标的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1建筑工程大桥经济合作社办公楼维修详见采购需求1项********.********.95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参照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提供《湖南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其他****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6)关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根据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参照《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2)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网”查询为准);(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本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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