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瑞晟榕招[2024]08号 项目名称:华信花园西侧、南侧围墙新增文化创意彩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采购标的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华信花园西侧、南侧围墙新增文化创意彩绘项目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52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分别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根据榕财采[2021]52#****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2)本项目采用采购人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仅接受被邀请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谈判,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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