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已经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通经技经发审批字〔2024〕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459905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一)项目名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标段)
(二)建设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河大街(甘旗卡路-创业大道)
(三)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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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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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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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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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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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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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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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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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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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0043660034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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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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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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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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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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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9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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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规定可以联合满足或达到的条款以外,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代理服务费等事宜。7、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业绩得分可累加(如果联合体双方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同一个业绩,不累计加分)9、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奖项,奖项得分可累加(如果联合体双方提供的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施工的同一个项目获得的奖项,不累计加分)10、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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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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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告发布媒体 |
| (请登录) |
| 四、资格审查 |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4年06月14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领取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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