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郑大-询价********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学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4、预算金额:********.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采购范围:用于化学学科实验平台建设,购置质谱仪和液相色谱仪,测试分析有机化学结构性质。采购质谱仪1台,液相色谱仪1台。具体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项目需求。********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交货期:90个日历天********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质保期:进口产品质保一年,国产产品质保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满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和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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