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进行外包采购,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三、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成交2家供应商,预估总采购金额为47.889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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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估服务车辆数量 |
*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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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分公司2024年汽车维修服务外包采购 |
车辆日常维修和保养服务,大、中、小修理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2019】第20号令)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及车辆轮胎采购服务)等。 |
含9种车型,包括自有车辆51辆及租赁车辆13辆(不在合同保修范围内) |
≤100% |
备注:根据服务期内实际维修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限:合同周期1年,合同到期前2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维修费、保养费、工时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采用固定折扣系数(非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即在招标人提供的各单项大车易损件材料费及工时费基准价(详见附件1:《长兴汽修限价表》)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系数。
报价折扣率须≤100%,[例:最后报价为90%,若成交,今后结算价=单项大车易损件材料(含工时费)基准价×成交折扣(90%),换算后的结算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只舍不入],投标人人报价超过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被否决。
附件1限价表中存在的内容,后期结算按成交价格(易损件材料费+工时费)计算,合同目录外未罗列的部分按招标人(车辆主管部门)认可的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为限价(即结算价),经双方确认后结算(最终成交价换算的统一折扣率不得高于成交统一折扣率),具体见附件2车辆易损件材料费(合同目录外材料)询价价格确认及结算表。
(五)服务地址:长兴县(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六)服务内容:长兴县分公司生产办公车辆共有51辆及租赁13辆(不在合同保修范围内)的车辆,主要车型为厢式货车2.75T以下15辆,得利卡8辆,运钞车5辆,远程电车29辆,主要用途用于市趟、揽收作业等,非生产车辆(2.75T以下)共7辆。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分公司。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成交后可以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05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2、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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