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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尼龙城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叶庄站房建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5-15 收藏项目
1.采购编号:TFNL

2.项目名称:中国尼龙城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叶庄站房建工程劳务分包

3.招标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中国尼龙城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叶庄站房建工程劳务分包,主要包括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等范围内的6KV变电所、信号楼、工务工区、机务整备室、水泵房、道岔清扫房、围墙、道路、护坡等工程的主体、二次结构、室外工程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劳务工程。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4.2采购内容:中国尼龙城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叶庄站房建工程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1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包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施工专业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5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5月21日17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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