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2.1采购内容:青岩镇宜居农房改造任务43户,改造标准: (一)农房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清理房前屋后及村内公共区域杂 物垃圾,各类物品规范堆放,保持农房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二)农房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农房庭院改造提升,结合群众意愿和资金情况,实施房前屋后“三小园”(菜园、果园、花园)等建设,清理改造杂乱窝棚圈舍,完善提升农房宜居性、舒适性。 (三)农房风貌提升:对村寨内存在少量农房墙面破损、影响村 庄风貌的,可酌情对农房墙面进行改造提升;有条件的可彩绘“乡村 振兴”、农村“五治”、“乡村旅居”等内容的文化墙,展示村寨风貌特色,增强村寨吸引力。禁止搞“形式主义”,禁止搞“一刀切” 式“刷白墙”。 (四)公共设施完善:因地制宜改造提升串户步道、公共绿化、 停车位、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房间功能改善提升:对有条件及意愿发展旅居的,结合资 金和实际情况,支持引导村民在文旅部门指导下,开展客房内卫生间、 墙体及地面改造,同时对用于经营性的房屋,支持开展安全鉴定。
2.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是否联合体:否。
※2.7最高限价:38.7万元。
三、※磋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2023年10月至今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竞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并提供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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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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