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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六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备案。以清发改发【2022】8号、清住建发【202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六标段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六标段工程项目位于清原。该工程内容包括:公厕、市政亮化、景观硬化及绿化等。

6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8.1

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16日 开工至 2024年08月15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入库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若人员被锁定或查无信息的,则可认定该潜在投标人人员条件不满足承揽工程的能力,不具有投标资格。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登录)

3.递交网址:(请登录)

4.开标方式:(请登录)

5.开标说明:(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5时00分至2024年05月21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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