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产业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清发改审批字[2024]43号备案,招标人为清水河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水河产业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项目编号:MQHZB2024-007
2.3项目总投资:417万元
2.4建设规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8354.6m²,其中硬化面积6488.43m²,该宗地四至为西、北紧邻内蒙古清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东至林地,南至道路。本期工程规划停车场10个,其中:大型重载车位2个,空载车位8个;建筑和配套工程设计内容包括:管理用房(占地面积400m²)、门卫1/监测监控室(占地面积80m²)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池(占地面积196m²),场区围墙、交通工程设施、配套水暖电等公用设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及消防设施等工程。
2.5招标范围:清水河产业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2.7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投标人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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