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林芝临时基地大屏等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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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林芝临时基地大屏等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14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林芝临时基地大屏等相关设备购置,采购人为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现场安装、验收、质保及售后全部工作内容;

2.2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67号;

2.3交 货 期:2024年6月15日;

2.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15)复印件、LED屏、防火墙、交换机原厂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制造或销售与本次询价内容相似业绩(业绩以合同个数为准)。供应商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采购内容及清单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3.3.1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上述日期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或供应商提供询价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还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

3.3.2供应商须提供缴纳(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证明(以银行缴纳增值税付款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5其他要求:

3.5.1供应商须提供自身售后服务承诺书。

3.5.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所投产品须授权。

3.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4年5月15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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