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大庆石油大厦有限公司饮品类物资采购,招标人为成都大庆石油大厦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本招标项目为成都大庆石油大厦有限公司饮品类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含厂区餐厅饮品类物资采购业务;
2.2交货期:按照实际需求供应;
2.3交货地点: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四川石化办公大楼餐厅,彭州市石化北路2号技术创新中心第二食堂,彭州市金华西路二段589号倒班公寓餐厅;
2.4标段划分: 标段一:饮品类物资 估算金额220万元(含税);
2.5计划总投资:220万元(含税);
2.6招标范围:成都大庆石油大厦有限公司服务的四川石化厂区、技术创新中心第二食堂和金华西路倒班公寓饮品类物资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可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付款条件承诺:如果中标,自愿接受招标人关于付款期限的规定,即甲乙双方根据双方验收后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结算,供货费用每月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付款方式为先货后款(如6月货款9月支付),甲方将货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该承诺将写入合同,并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4.信誉要求
4.1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5.供货承诺: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实际投入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车辆设备、配送货品品种、品牌及质量标准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保持一致。若后期招标人抽检过程中发现不一致现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②发现其配送或即将配送货品有害成分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第一时间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已售货品,并接受使用单位追责;③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的检查,提供所供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5月14日20:00:00至 2024年05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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