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350MW脱硫特许项目2024年下半年石灰石石膏购销,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汇源大道一号(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院内)。项目规模:2×350MW燃煤机组的脱硫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石灰石采购(采购量约2.1万吨,采购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石膏销售(销售量约4.0万吨,销售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2.2交货时间:本合同供货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若供货期间石灰石、石膏结算总额达到合同含税总金额,本合同即刻终止。交货地点:石灰石供应地点:甲方石灰石卸料仓,具体地址为:【安徽省宿州市汇源大道一号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院内脱硫石灰石卸料仓】。石膏提货地点:甲方脱硫石膏库,具体地址为:【安徽省宿州市汇源大道一号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院内脱硫石膏库】。
2.3 其他:本项目中,石灰石在厂区内由石灰石堆料场倒运至石灰石卸料口处的铲车、拉运车辆及转运人员由乙方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石灰石销售的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2项火电厂石膏处置合同业绩且石膏处置单份合同量达到5000吨及以上或2项石膏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05-14 09:00-2024-05-21 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及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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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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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350MW脱硫特许项目2024年下半年石灰石石膏购销 |
500 |
4000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06-05 15:00整(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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