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疏浚有限公司复兴岛码头疏浚服务(2024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港疏浚有限公司因承接2024年度长江口航道疏浚、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等施工任务,台风季节来临时,船舶临时避风需要靠泊复兴岛码头,当前水深无法满足船舶安全靠泊,需要对复兴岛码头进行疏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复兴岛码头前沿。因我司承接2024年度长江口航道疏浚维护施工任务、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等,在防台防汛期间,船舶需要靠泊复兴岛码头,经测量目前码头前沿水深无法满足船舶靠泊要求,需要对淤积较严重区域进行维护疏浚服务。
复兴岛码头施工要求为:
①码头前沿上下游侧各向外延伸5m,长约121m,宽约50m,边坡1:3,维护标高至-4.5m,工程量暂定为18049.7 m³。
②码头底部上下游侧各向外延伸5m及后方3m范围内,长约121m,宽约12m,边坡1:3,维护标高至-2.0m,工程量暂定为6291.4 m³。
本工程疏浚土须外抛至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批复的指定抛泥区,本次招标暂按外抛至3#抛泥区运距进行报价,最终结算按实际批复的指定抛泥区情况及运距进行结算,运距见工程技术资料。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复兴岛码头疏浚。
2.3招标工期:
暂定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条件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航道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12时40分至2024年5月19日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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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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