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甘肃矿区节能评审服务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甘肃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评审服务,项目业主为甘肃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评审服务。
2.2服务地点:甘肃矿区
2.3服务期限:暂定自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2.4服务范围:乙方依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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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审专家可以进一步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审查任务不少于1项(附证明材料:项目评审成果获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评审机构选取专家的专业领域应涵盖节能报告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不得选取与项目设计单位、节能报告编制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参与评审(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具有开展节能审核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职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12:00至2024年5月17日17:00,(请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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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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