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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润滑油公司2024年三乙醇胺公开招标(WZ20240516A/B-0803-5233-B2)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乙醇胺(郑州);三乙醇胺(上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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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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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胺类三乙醇胺(99%) |
378.00 |
吨 |
包-B2-三乙醇胺(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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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视为生产商: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②投标人为总公司,投标产品由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③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能够体现隶属同一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 3.1.7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的标的物全项目检测报告,要求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满足全部招标技术要求。 3.1.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名称和品牌,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覆盖本次招标标的物的生产商代理授权,对以多个品牌投标的代理商需提供所有品牌的代理授权。 3.1.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8:00时至2024年5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31日09:30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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