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明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资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2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2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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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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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资供应采购项目 |
1项 |
482160 |
否 |
批发业 |
482160 |
482160 |
8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3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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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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