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销人资格条件 1.承销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具有中国###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提供中国###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 2.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自2022年起未被监管机构限制过执业。具备近2年承销发行全国地方国有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同品种”)的经验,并提供业绩清单(以wind资讯查询结果为准)。 3.同意联席承销,同意余额包销。 4.提供不少于2名注册发行、承销项目全职工作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承销债券融资工作的经验,并保证项目主要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稳定性。 5.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6.不接受以前年度和本年对我司直接融资产品承销中未兑现比选方案中的承诺的银行机构。 二、超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 1.发 行 人:龙岩投资发****公司 2.主体评级:AA 3.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 4.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5.发行方式:分期发行 6.承销方式:联席承销、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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