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拟引入1家供应商承接包括以微信/QQ群为载体的在线服务、以生产辅助系统为载体的生产支撑服务、以电话为载体的热线服务和针对渠道(卡商)客户的运营发展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有:省市公司对于售前/售中/售后遇到的咨询类、查询类和业务政策支撑类等问题解答、录单、派单、调度,以及闭环处理;赋能培训、客户交流、解决方案设计、项目交流;169家渠道清单客户运营支撑服务等。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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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预算(不含税)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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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项目概况 |
南京 |
540万元 |
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18个月 |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540万不含税,在线服务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0.2元/件,生产支撑服务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26.4元/件,热线服务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5.5元/件,渠道客户服务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148.8元/客户/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人工、差旅费、利润、相关税费等费用,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必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具备近3年(自2021年4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技术支撑或通信业务服务支撑项目经验。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招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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