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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所需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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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4-15 |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所需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编制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8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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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5.1项目概况及内容:完成安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运用清单和空气质量改善模型等,测算出“退后十”目标约束下安阳市大气环境承载力,完成承载力分析报告。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退后十”方案编制工作,提出精准、科学、可行的目标和措施等。开展“退后十”目标的可达性评估,确保方案的可行性。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 1.5.2售后服务期:15个月。 1.5.3交付(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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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2.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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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 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业主代表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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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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