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寺河二号井发电分公司拥有5台2MW燃气发电机组,接入电力系统总容量为10MW,发电机出口电压均为10.5kV,通过10kV母线接到1#主变低压侧,经1#主变升压后通过35kV寺苇线接入寺河二号井35kV变电站;高平芦家峪瓦斯电站17台发电机电压为10.5kV,经2台主变升压至35kV通过35kV芦瓦线接至芦家峪110kV变电站并网发电;寺河瓦斯电站6台发电机电压为6kV,经1台主变升压至35kV通过35kV寺瓦线接至寺河110kV变电站并网发电;胡底瓦斯电站13台发电机电压为10.5kV,经2台主变升压至35kV通过35kV蒲电线接至蒲池35kV变电站并网发电;三水沟瓦斯电站6台发电机电压为6.3kV,经1台主变升压至35kV通过35kV三电线接至三水沟35kV变电站并网发电,每年需对35kV寺苇线、芦瓦线、寺瓦线、蒲电线、三电线线路进行维保。
2.2 采购范围:35kV寺苇线、芦瓦线、寺瓦线、三电线、蒲电线线路维保,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按照甲方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试类 )三级及以上;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7:30至2024年05月17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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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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