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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甘泉县城区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延安市甘泉县城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甘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市甘泉县城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甘行审发[2024]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甘泉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甘泉县河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延安市甘泉县城区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建发〔2024〕43号)文件,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段总长度1712m,共分为2个治理段,新建护岸工程 1712m,均为右岸。1号治理段的上游起点为甘泉振兴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游过河路,下游终点为甘泉森源钻井工程公司上游处与原河道堤防相接,新建护岸长度 912m;2号治理段的上游起点为甘泉县城关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下游鱼塘上山路,下游终点为甘泉振兴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游过河路与第一段相接,新建护岸长度800m。布置下河踏步4处。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延安市甘泉县城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及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18日(节假日不休)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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