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PPP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甘政办发﹝2020﹞57)。建设单位为甘肃公航旅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外加剂(膨胀剂)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线路长度80.858km。
我单位负责承建LYL9标,K71+200~K72+600、LHK14+025~LHK20+000,位于甘肃省临夏市附近,主线长1.4Km,莲花连接线5.975Km,主要工程内容有东塬枢纽立交、临夏东管理所、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临夏东收费站、临夏东交警业务技术用房、考勒匝道收费站、临夏东养护工区生产区、临夏东停车区、东乡及莲花连接线房建、刘家峡服务区、莲花连接线5.975Km、临夏东立交连接线、段内绿化。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外加剂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时间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膨胀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万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及2023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按建设单位要求膨胀剂投标人须在建设单位对应物资准入名录内。③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一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黑名单;生产厂家须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证书。
5.于2024年5月14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19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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