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J********; 2、项目名称###县第七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个人自愿上缴5、就餐人数:成交人通过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按照参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选择是否在校就餐,各班汇总就餐人数及名单,交学校配餐管理办公室及成交人备案。6、招标控制价:每人每日13元;7、采购范围及内容:达到国家规定集中配餐厂房****网+明厨亮灶供餐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10、质量要求:达到午餐制作供应的生产要求并通过采购人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各级联合检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11、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被“****网站、“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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