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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冻品类、豆腐类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冻品类、豆腐类

二、项目编号:CJAp024166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为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供应商定点项目,供货范围包含南宁师范大学现有明秀、五合、武鸣3个校区共5个食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每月采购的批次、数量不确定,具体以采购方当时采购计划为准。

3.具体供货范围:

A分标:冻品类,最终确定2名定点供应商。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B分标:武鸣豆腐类,最终确定1名定点供应商。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C分标:明秀五合豆腐类,最终确定1名定点供应商。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预算金额(人民币):

A分标:1390.60万元/2年(695.30万元/年);

B分标:59万元/2年(29.50万元/年);

C分标:49万元/2年(24.50万元/年)。

2.最高限价(人民币):

A分标:1390.60万元/2年(695.30万元/年);

B分标:59万元/2年(29.50万元/年);

C分标:49万元/2年(24.50万元/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

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

4.诚信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三个分标可兼投兼中。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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