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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动力电缆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决策立项。受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的委托,对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动力电缆采购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动力电缆采购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实施地点:(请登录)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郑隔压换热站建设工程,热源为新密市裕中电厂,敷设2×DN1400供热管道经新郑市向航空港区供热,在新郑市预留DN900热力接口向新郑市供热,供热介质为高温热水,设计供热能力300MW。

2.5采购范围: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高低压电缆采购,供应商负责电缆的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如检验、包装、运输、试验、培训(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和检修等)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6交货期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9质量保证期: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两个采暖季。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的电缆生产厂家。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所投电缆产品具有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的CCC认证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电缆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17:00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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