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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车务段消防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12 收藏项目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局-聊城车务段现就聊城车务段消防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聊城车务段消防设施检测(含电检)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工程实施能力;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结算时提供具有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10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1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3.12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3投标人须注册登记; 3.14人员要求: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配备不低于2人,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配备不低于6人,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并提供社保证明、劳务合同证明; 3.15 2021年至2024年,企业无在聊城车务段工程项目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行为; 3.16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7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具备大型铁路车站或大型公共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含大型综合医院、综合性体育场馆、电厂电站、大专院校等)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检测项目经验。(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18本次招标所有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5月12日18时10分起至2024年5月18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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