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市亭湖区粮食产****公司2024年夏季水稻种植用肥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采购总量667吨,其中:45%硫基复合肥87吨,45%氯基复合肥200吨,46%大颗粒尿素380吨(具体采购量以招标人通知的实际数量为准,实际数量增幅不超过拟采购量的10%,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实收数量为准)。 3、供货地点:位###市亭湖区乡镇,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投标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投标人应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便仓镇指定地点###街道庆丰村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堆装)。 4、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5、 供应商确定方式: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6、供货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当保证货源的正当性、供货的及时性以及货物的品质和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的使用需求分批发货(拟定交货计划:5月31日前送:1、庆丰①45%硫基复合肥41吨,②大颗粒尿素49吨。2、便仓①45%氯基复合肥89吨,②大颗粒尿素95吨。6月30日前送:1、庆丰①45%硫基复合肥46吨,②大颗粒尿素61吨。2、便仓①45%氯基复合肥111吨,②大颗粒尿素175吨。最终以招标人微信通知的时间为准)。因成交供货人化肥生产工艺或原材料问题导致化肥质量问题或使用出现问题的,成交供货人在接到招标人的电话后必须立即回应,在 24 小时内赶到招标人处,必须在3日内免费更换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须为2024年1月以后生产的肥料产品,肥料呈均匀颗粒状,无结块,包装袋无破损,清洁干爽。双方签字封存样品,招标人认为质量有异议的可送第三方检测,如不合格成交供货人负违约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承担检测费及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其中: 硫基复合肥[N+P2O5+ K2O≥45%(N:P2O5:K2O =15:15:15)其他指标不低于GB/T ********,40或50公斤/袋]。 氯基复合肥[N+P2O5+K2O≥45%(N:P2O5:K2O =15:15:15)其他指标不低于GB/T ********,40或50公斤/袋]。 大颗粒尿素[总氮≥46%,粒度范围:d(********)mm,大小均匀、不结块、造粒强度必须达到机器抛施标准,其他指标不低于GB/T 2440-2017农业用,50公斤/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销资格的肥料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并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所供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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