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C区工房成品件烟码垛出库段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采招2024-514
预算金额:1847.50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1847.50万元(含税)(设备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分项限价)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最晚验收日期:2025年6月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卷烟厂……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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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台/套) |
简要技术需求 |
拟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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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卸货平台 |
4 |
通过一系列设备安装与联调,实现卷烟件烟跨楼层输送、件烟堆垛、套膜、以及件烟托盘的跨楼层输送至工厂底楼,完成装车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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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升机(整托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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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链式输送机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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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托板移载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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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升机(件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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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码垛机器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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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套膜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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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配电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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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控制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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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控机 |
4 |
注: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除因项目采购货物/服务原产地为境外而潜在投标人可能是境外机构的,法律、金融、科研等专业服务项目而投标人可能是非独立法人单位等极特殊情况外,本条不得修改);[须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年度银行资信证明和本年度前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本年近期连续3个月缴纳记录证明或凭证]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关键字为“供应商全称”(空格)“行贿”;
7.未被列入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0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6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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