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番###街蔡###路554至574号(双号)项目。 (二)资产类型:厂房。 (三)资产地址:番###街蔡###路554至574号(双号)。 (四)交易面积:占地面积约2007㎡,建筑面积约2247㎡,其中夹层面积约240㎡,该租赁物属简易混合结构。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不因面积异议作调整。 (五)项目经营用途:仓库、商铺、办公场所、厂房,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无证 □有证,证号: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 3.其他:无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八)合同年限:15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免租期。 (十)交易底价:10万元/宗/月(不含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递增方式:月租金每三年递增10%。 (十二)交易保证金: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按竞得价三个月租金的金额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不足,须于合同签订前补齐,如有余,余下款项用于抵扣租金。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2000元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番禺###路景观###街道办事处东侧(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该租赁物没有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现状承租,并已知晓该租赁物的所有现状(包括产权登记情况、证照瑕疵问题),不因租赁物本身包括但不限于权属问题要求违约、解约及要求出租方赔偿以及追诉出租方的法律责任。 2.如遇政府部门要求完成本交易资产的排水单元达标,承租方须在政府部门发布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排水单元达标。须以出租方名义申办,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否则视作承租方违约。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相关排水设施、档案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出租方以交付日现状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进场使用,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装修或其他工程的情形情况的,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或其他工程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遇政府部门要求拆除的或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恢复到出租时的原样。承租方为该租赁物所做的装饰装修或其他任何添置的部分,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4.租赁期内水、电按租赁物交付日现有设施交付使用,租赁物内所有水电报装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增电增水出租方同意后,须以出租方名义申报。 5.承租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出租方因改造需要,包括被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者要求改造、三旧改造、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蔡二村拟申报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待通过相关程序后将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出租方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双方合同终止,均不负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于30天内退还给承租方。出租方将已收而未到期使用的部份租金退回给承租方。土地、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购置的生产设施、设备搬迁及生产损失赔偿(如有)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对承租方所投资的一切人力、物力、附着物等不作任何补偿。 6.承租方须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缴交生活垃圾运输费200元/月(不含税),且必须按出租方要求做好垃圾分类,产生的垃圾投放在出租方指定位置,如该标准后续有调整,双方再根据生活垃圾产量另行协商计收。其他非生活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垃圾)由承租方自行处理,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要把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的,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每次更名手续费收费标准每宗5000元。如在合同期开始的半年内申请转让的,则更名手续费按当月租金的60%收取。 8.租赁物所产生(包括租金、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异常名单。2.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蔡边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存在拖欠租金的异常名单,有关信息可到项目业主单位或到报名处查询。 (三)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服务机构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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