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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尼日利亚拉各斯轻轨蓝线电力动车组监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1 收藏项目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诚邀有意向的合格单位参加本公司拉各斯轻轨蓝线电力动车组监造投标。

项目概况

中土集团尼日利亚拉各斯轻轨蓝线项目采购3列电力动车组(2M2T),4节编组,共12辆,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现对3列电力动车组生产监造及验收工作组织公开招标。

招标清单

中土集团现从中车集团采购3列电力动车组,用于尼日利亚拉各斯蓝线轻轨项目。现对动车组的监造及验收工作进行对外招标,详细要求如下:

(1)12辆车的驻厂监造、列车厂内试验、出厂验收等工作。

(2)自开始驻厂监造工作到完成车辆出厂验收工作(完成出厂验收报告)止,预计监造期为10个月。

(3)本次监造需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和不少于2名驻厂监造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有高级技术水平(高级工程师职称),驻厂监造人员应有不少于5年相关工作经验。

(4)应包含监造技术人员协助我司对技术规格书、图纸进行审核的费用。

(5)生产厂家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其他费用自理。

(6)需提供驻厂监造人员名单及后备人员名单。

(7)此费用包含撰写监造、验收(含境外试验内容)大纲及细则的费用。

(8)此费用包含出厂验收费用。

(9)此费用包含税费及其他杂费。

(10)请明确因厂家生产进度滞后产生的超时费用(具体见后附模板),此费用为预先报价,相关费用设置总量控制。

(11)请明确海外监造内容和费用(人/天/元),此费用为预先报价,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该报价有效期为2年。

工作要求及服务成果交付

3.1监造工作要求

3.1.1质量控制监造

1)督促车辆供货商按照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及尼日利亚业主及咨询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制订车辆制造、调试、验收等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监督车辆供货商质量控制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3)监督检查设备供货商及相关配套分包厂商、国内(外)采购部分的配件,做好产品质量记录,以证明产品达到所需要的质量要求。

3.1.2进度控制

1)审查车辆供货商提交的生产计划。

2)按周、月、季、年度计划控制车辆制造进度。

3)检查相关配套分包厂商、国内(外)采购部分配件到厂进度。

4)定期向委托方报告工程进度和下周计划,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

5)提交车辆生产进度控制报告。

3.1.3安全管理

1)检查车辆所用材料安全许可及防火标准。

2)审核车辆运送的安全措施。

3.1.4供货管理

1)审查车辆供货商的交货计划。

2)组织图纸、技术文件等所有的资料验收、交接。

3.1.5档案管理

1)做好图纸及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真实齐全、分类有序等归档工作,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应以文字为凭、数字为据,并对各类报表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监造档案的组卷应按照委托方的有关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3.1.6会议、文件的管理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监造例会制度,并报委托方确认。

2)负责召集、组织驻厂监造过程有关会议的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3)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整理存档工作。在驻厂监造完成前将有关文件完整的提供给委托方。

3.2服务成果的交付

在签订合同后2周内提供本项目的监造实施细则。需交付的服务成果包含如下内容,可根据委托方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出必要调整和补充。

1)车辆监造工作实施细则。

2)车辆监造工作日志。

3)车辆监造周报(书面和电子文件),监造人员应于每周一(暂定)提供上周监造工作报告。

4)车辆监造月报(书面和电子文件),每月初提供上月监造工作报告。

5)车辆监造会议纪要。监造人员组织召开每月(可以根据生产进度调整为每两周、每月、每两月等)与车辆供货商的项目执行检查例会,总结前一个月工作,安排下一个月工作,交流在监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检查车辆供货商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监造人员在会前应提供会议推荐议程,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6)检查车辆供货商材料、零部件、关键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7)检查试验资料(委托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原材料、零部件、关键部件进行抽检,如有必要,可以送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相关费用由车辆供货商负责)。

8)监造工程师通知单。

9)监造工作联系单。

10)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11)不合格品报告。在监造(包括部件检查和列车监造)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监造人员应代表委托方及时向车辆供货商开具不合格品报告,抄报委托方,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12)提交车辆的静调、动调工作的总结报告。

13)提交车辆出厂验收报告。

14)根据工作需要可提交车辆运输方案审核意见。

15)提交本项目整体工作总结。

以上资料暂定各提供纸质文件2份,电子版文件2份,但需按工程实际需要和文件资料管理的要求提供足够的份数。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2 资质要求: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甲级资质范围须涵盖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专业)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5 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必须具有1个(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监理(或监造)咨询服务项目中标业绩。

4.6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不接受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颁布的2020年度《合作方警示名录》中企业参与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

5.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7日12:00前,报名。……

6.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支付

6.1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 12:00。

6.2 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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