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鸡鸣山路站,止于东风大道站,线路全长35.2km,其中7.7公里线路拆分于4号线,新建线路27.5km。设站22座(其中5座拆解于原4号线),新建17座,换乘站11座(含拆分段2座),全为地下线。平均站间距约1.7km,新建龙塘停车场。
工程范围主要包含:专用通信、公安通信、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OA基础网络的施工以及专用通信、公安通信、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综合监控系统、400M对讲机的设备供货以及FAS专业维保服务等。
2.2 招标内容:(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本次竞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18:00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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