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沂南张庄支局装修改造项目
2、 招标编号:SDLYY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概述:沂南张庄支局开展装修改造
5、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单位,扩建面积约270㎡,一层部分加扩建部分面积约335.4㎡改造为营业网点;原网点一层面积约100㎡拟改造为投递室;二层223㎡、三层138㎡拟改造为职工小家与办公区。
(技术服务规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32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投标项目施工的经济实力,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5) 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 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或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本次采购项目。
8)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9) 供应商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
10)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 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3)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编号:SDLYY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概述:沂南张庄支局开展装修改造
5、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单位,扩建面积约270㎡,一层部分加扩建部分面积约335.4㎡改造为营业网点;原网点一层面积约100㎡拟改造为投递室;二层223㎡、三层138㎡拟改造为职工小家与办公区。
(技术服务规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32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投标项目施工的经济实力,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5) 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 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或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本次采购项目。
8)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9) 供应商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
10)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 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3)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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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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