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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朝阳镇孟邵山采石厂废弃矿山1#-6#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灵璧县朝阳镇孟邵山采石厂废弃矿山1#-6#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20784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5.207847万元
采购需求:
灵璧县朝阳镇孟邵山采石厂废弃矿山1#-6#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包括朝阳镇孟邵山采石厂废弃矿山1#、2#、3#、4#、5#、6#地质环境治理,具体内容为:底盘治理工程、防护工程、其他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请登录)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选企业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企业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注:如项目经理有已公示中标项目,但经业主方同意后履行完变更手续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变更证明供评审委员会评审,否则,被异议(投诉)后不再接受变更证明,并按有在建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 2024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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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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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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