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HXD2024-ZB-038 项目名称: 2024年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汇总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2024年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汇总编制项目 2024年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汇总编制项目 其他服务 1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编制汇总宁夏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全区土壤盐碱化专题报告及专题图编制,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省级成果汇总基础资料收集整理、野外补充调查等。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为项目服务期,该项目全部成果于2024年11月10日前提交。部分成果提交时间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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