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元 最高限价:16,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市2024-2025年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采购项目服务对象是指退出现役后户###市行政区域内,###市退****局负责抚恤的伤残军人,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按照《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目录》规定进行配置,其范围包括假肢、矫形器、移动辅助器具、生活自理和防护辅助器具、信息交流辅助器具、其他辅助器具等,并达到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及相对应的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 8,000,********元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市2024-2025年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采购项目服务对象是指退出现役后户###市行政区域内,###市退****局负责抚恤的伤残军人,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按照《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目录》规定进行配置,其范围包括假肢、矫形器、移动辅助器具、生活自理和防护辅助器具、信息交流辅助器具、其他辅助器具等,并达到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及相对应的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 8,000,********元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6,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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