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五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经理部。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区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区西圪梁村,北侧距110国道1.7km。项目共设平房仓6栋,机修、器材库1栋,辅助用房1栋,一站式1栋,车库1栋,烘干设施1栋,办公楼1栋,食堂宿舍楼1栋,药品库1栋,门卫房2栋。共计16栋单体结构。
2.2招标内容:水泥砂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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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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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J01 |
水泥砂浆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立方米 |
4400 |
5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五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能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求;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5.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6.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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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物资数量非实际履行数量,且可能与现场需求数量偏差较大,投标人应明确知晓并据此合理报价。
2.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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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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