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为保障王家岭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六章第八十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具备自行转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能力的,可以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理、处置,并要与其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处置合同”的规定,因为王家岭公司不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能力,所以需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委托内容包括:危险废物库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危险废物的收集及处置、年度管理计划申报、联单办理等工作,确保甲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达标。
2.2 采购范围:编制《危险废物综合管理服务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相关服务工作。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合作协议书);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 17:30至2024年5月14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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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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