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提纲(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4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要求,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联合编写,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需重新编制《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应包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内容。
2.2 采购范围:按照《山西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提纲》编制,结合梨园河煤矿实际状况,需编制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评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甲级资质;
3.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地质或水文地质或水工环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任意一个。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提供 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项目的任意一张发票 。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17:30至2024年5月14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