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分公司2024年办公楼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分公司2024年办公楼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NTT-SCMX-BX-202401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价金额183486.24元,含税总价金额200000.00元。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最高折扣系数限价为 1.00。参选人应综合考虑设计费和施工费,根据《2021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琼建规【2022】3号)标准进行统一折扣系数报价,未在定额中的按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执行。若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装修造价金额不得超过含税预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进行结算。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次改造装修的内容三个部分:
①拆除部分总面积为299.3平方,包括:墙面拆除、瓷砖拆除、房门拆除。
②新建部分包括:铺贴地砖、墙砖、涂料、线路改造、玻璃百叶隔断。
③对一楼的包厢进行扩建并装修。
2.2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价金额183486.24元,含税总价金额200000.00元。
2.3服务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2.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5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7工期要求:自开工通知下发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竣工。
2.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最高折扣系数限价为 1.00。参选人应综合考虑设计费和施工费,根据《2021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琼建规【2022】3号)标准进行统一折扣系数报价,未在定额中的按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执行。若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装修造价金额不得超过含税预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进行结算。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选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
3.3三类安管人员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④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与施工队伍配置的安全员C证人员可以复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和自2023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章。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至少须具备一项同类项目(办公场所或其配套场所的装修或维修改造类施工项目)的业绩。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可提供甲方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5财务要求: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控股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东方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东方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8其他:本项目允许将设计部分合理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作否决应答的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12日 08时 30 分至 2024年05月15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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