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新龙生态林音乐节电力保障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JSZB-2024-11948)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应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新龙生态林音乐节电力保障服务项目(第三次)(JSZB-2024-11948)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标段划分:不划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含税总价22.12万(税率6%)。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电力保障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内。
2.5服务期:1年。
2.6服务区域:江苏省常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7标段:不划分
2.8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2.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2212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2.10报价规则:报“含税总价(元)”。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同类业绩: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期间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单和对应发票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1.4人员要求:电工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由社保局出具2023年9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3.1.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6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3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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