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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急应池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共四个池体,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详见施工图)。

合同估算价:2224053.03元,其中暂列金额97578.32元(不含税为89521.39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监理或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设计单位: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过200万元以上事故应急池、污水池、蓄水池等其他池体。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5月16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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