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集团低空服务集成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集团”)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作为“数字交投”基础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拟通过平台解决当前无人机应用中存在的飞行距离受限、无法自主飞行、缺乏统一管理、数据处理效率低等相关问题,提供远程飞行控制、航线管理、作业管理、数据处理、设备管理,并与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为高速公路道路保畅、结构物巡检、工程勘察设计、智慧工地、矿山、工业园区巡检等应用场景提供服务。
2.2 招标范围:浙江省交通集团低空服务集成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提供驾驶仓、远程飞行控制、航线管理、作业管理、设备管理和AI数据分析处理等相关能力,打通相关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为业务赋能。
2.3 服务期:33个月。其中建设期:2024年6月~2024年11月,试运行3个月(自项目通过初验后),质保期24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无人机平台及应用相关项目,单个合同项目金额不少于150万元。(须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复印件;②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并有业主盖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的,则还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体现上述内容的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同一业主方分期实施的项目,视为1个项目)
3.3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组及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4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5-11 00:00至2024-05-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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