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丰南区中心城区综合管网工程项目-汇丰大街(西南环线一学院南路) 管网改造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审字【202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汇丰大街(西南环线一学院南路) 管网改造及配套工程,管网改造及配套包括给排水等 5 条管线,及 2 座雨水泵站,总长度约25403.977 米。
2.3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②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合同中商定。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2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2)项目经理业绩同上要求提供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项业绩,也可不是同一项(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等其他材料进行佐证)。【上述业绩以合同为准。】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
3.6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注: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7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9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信誉要求: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参加投标的大型、中型企业根据预留份额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05月12日9时起至2024年05月17日17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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