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湖南省商务厅“2024年对外投资合作统计服务”
2.预算金额:8万元
3.最高限价:8万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形式:竞争比选
5.定标方式: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
6.服务周期:双方签订合同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服务需求
1.针对商务部要求的数据报送,对走出去企业以及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业务管理人员,提供对外投资统计月报、半年报及年报报送统计相关服务(填报指南编写、培训、催报、咨询指导、统计汇总)。
2.针对本省要求的数据报送,对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业务管理人员和走出去企业,提供与外经统计相关填报操作咨询指导、对接数据统计管理等服务。
3.根据要求,完成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在外人员的统计。
4.协助省厅外经处完成其他要求的统计类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5.其他说明:
(1)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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