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我单位承揽工程以井场平台建设为主。根据业主投产、增产计划要求,单个平台要求工期紧迫,且存在多个平台同时施工情况,对高架罐、卸油罐制作周期要求紧迫。为保证达到业主要求,需对高架罐及卸油罐进行外委加工制作,成品运送至现场一次性完成安装,减少现场制作施工周期。
本工程高架罐使用地点位于庆阳市正宁县、宁县。建设区域境内地形以塬、川道、梁峁、沟壑为主。成品罐运输、倒运较有难度。
2.2 招标范围:新款40m³高架罐及配套支架平台保温,23具。30m³卸油罐及 防腐保温,共计2具,3m³水罐及 防腐保温,共计6具,现场值班室3座。
本次为固定单价,暂估总价合同。金额:暂估4315801.39元(13%税)。(详见最高限价及明细表)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甘肃省庆阳市。
2.5 工程质量:按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附表1)方可进行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6.1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械类工程师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6.2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械制造或设备安装工程师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6.3 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6.4 质量员:需提供质检员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6.5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影印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23:59:59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31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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