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医院机房设备维保及数据库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三、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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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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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设备维保及数据库维护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包,不允许转包;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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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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