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环盛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黄河流域环哈素海西侧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U10003824SZ0002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环盛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标段三:黄河流域环哈素海(西侧)缓冲带Ⅰ区提升泵站工程大宗主材、设备及绿化苗木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标段三:黄河流域环哈素海(西侧)缓冲带Ⅰ区提升泵站工程大宗主材、设备及绿化苗木采购 交货期/工期:项目计划工期为200天,实际自合同约定履约开始之日起或现场施工进度要求的供货日期算起,至供货服务的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份项目类似业绩(砂石料或绿化苗木或PE塑料管道类主材料销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以提供的销售合同为准。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允许
5.信誉要求:
(1)……
(2)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站公示截图);
(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站公示截图)。
6.其他要求:/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2024年05月14日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份项目类似业绩(砂石料或绿化苗木或PE塑料管道类主材料销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以提供的销售合同为准。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允许
5.信誉要求:
(1)……
(2)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站公示截图);
(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站公示截图)。
6.其他要求:/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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