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2023年中材辅料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改造(2023.08-2024.08)项目,招标单位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对吴忠卷烟厂联合工房213、313室进行改造,满足材辅料质量安全检测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2服务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2.3采购控制价(含税):884,064.04元;
2.4实施周期:接到甲方施工任务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完成改造安装调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家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并出具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
3.3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4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5.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